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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部(筹)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创建时间:  2016/11/03  聂海岭   浏览次数:   

       为表彰过去一个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共青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制订社科学部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补充说明:研究生一年级新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本科生须获得当年度奖学金)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的标准是: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个人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总人数按比例核定,各院系、研究生及校部按分配好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我部具体名额分配为:
学生
校优秀学生分配名额
校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
研究生
6
1
本科生
2
1
2、校级先进集体(仅为推荐名额,校级采用差额评选)
本科为1个,研究生为1个。
以上奖项均通过展示、答辩后,由学部评审委员会评选后上报。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评选流程
1、成立评审委员会,讨论评选规则和流程;
2、召开推选会议,介绍评奖评优规则,进行自荐;
3、民主推荐,推选候选人;
4、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人选;
5、候选人公示,上报材料。
(二)时间节点
时间
内容
10月25日
校团委下发评优通知;
10月26日—11月2日
社科学部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部评选细则,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研工部备案;
11月3日—11月6日
根据评选细则向学生传达团委精神,基层班团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1月7日—11月10日
评审委员会于11月7日下午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公示三天,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
11月11日
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至研工部及校团委;
 
五、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我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社会科学学部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长:余洋 
副组长:卢吉超
组员:欧阳光明、宁莉娜、刘锦、纪谦玉、聂海岭
3、申报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展示材料,切勿赘述过多活动及履历等,应当充分反映出自身在申报奖项中的特点与优势。PPT需在答辩评审会前30分钟送至会场,并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控制展示时间。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11月3日以各年级团支部为单位送交社会科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交由刘锦老师、本科生交由聂海岭老师。(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联系人:刘锦  66135209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筹)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4:上海大学2016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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