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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过去一个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共青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制订社科学部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补充说明:研究生一年级新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本科生须获得当年度奖学金);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的标准是: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个人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总人数按比例核定,各院系、研究生及校部按分配好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我部具体名额分配为:
2、校级先进集体(仅为推荐名额,校级采用差额评选) 本科为1个,研究生为1个。 以上奖项均通过展示、答辩后,由学部评审委员会评选后上报。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评选流程 1、成立评审委员会,讨论评选规则和流程; 2、召开推选会议,介绍评奖评优规则,进行自荐; 3、民主推荐,推选候选人; 4、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人选; 5、候选人公示,上报材料。 (二)时间节点
五、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我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社会科学学部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长:余洋 副组长:卢吉超 组员:欧阳光明、宁莉娜、刘锦、纪谦玉、聂海岭 3、申报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展示材料,切勿赘述过多活动及履历等,应当充分反映出自身在申报奖项中的特点与优势。PPT需在答辩评审会前30分钟送至会场,并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控制展示时间。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11月3日以各年级团支部为单位送交社会科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交由刘锦老师、本科生交由聂海岭老师。(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联系人:刘锦 66135209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筹)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4:上海大学2016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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