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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部2016-2017年度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办法

创建时间:  2018/03/05  聂海岭   浏览次数:   

一、评选宗旨:
 为了切实践行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引导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奖励道德品质优秀、钻研学术、勇于创新、热心公益实践、具有家国情怀,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大学生,特开展社会科学学部2016-2017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评选对象:
2017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学年无评奖资格:被学校处分的、首日教育无故缺勤的、其他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情况)。
3.积极参与学校学院要求的活动,每半年累计不少于3日(一般讲座报告按半日计算),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4.必须有慈善或志愿服务经历(包括献血、义工、志愿服务等)。
5.学习成绩要求:需获得本年度特等奖学金。
此项要求的破格条件:获得一等奖学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参评:
(1)当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百优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学校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
(2)当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当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4)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四、评审小组:
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有社会科学学部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评审小组负责,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4名:
组长:余洋
副组长:卢吉超、宁莉娜
组员:刘友古、曹青春、聂海岭、刘锦
五、评奖方式:
1.3月5日至3月12日:学部制定并公布《社会科学学部2016-2017年度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办法》,学生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部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3.3月13日-3月22日:学部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评选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
4.3月23日16:00前:
a)学部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推荐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学部结合学生特点及特色填写推荐理由。
b)学部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及汇总表交校学工办。
5.3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4月,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6.相关表格: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相关下载。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社会科学学部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评审小组所有。
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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