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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3/05  肖燕   浏览次数:   

 
1、开题报告通过一年之后方能参加论文预答辩,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务必于3月19号(周一)上午9:00---10:00一式7份交到东区社科大楼415。
2、论文开题、预答辩需填写开题报告、预答辩申请表,需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才能参加,建议提交的预答辩论文总重复率应控制在25%左右。
3、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请务必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顺延至下次参加。
4、开题报告、预答辩时间初步定为3月底,具体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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